尽快出台博物馆法解决入藏不畅难题

发布时间:2024-12-23 14:54:08 来源: sp20241223

  “国家博物馆已经30年没有新的考古发掘品入藏了,亟须通过立法解决入藏不畅的问题。”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他也领衔北京代表团,提出加快制定《博物馆法》的议案,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体系,解决困扰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隶属关系复杂、入藏渠道不畅、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我国尚未颁布专门性博物馆法律

  我国为什么亟须针对博物馆专门立法?王春法认为,博物馆事业发展快、人民群众需求快速增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供应不足是三大主要原因。

  王春法表示,博物馆作为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在推动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中承担重要使命,在展示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维护中华文化主体性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目前我国备案博物馆总数已达6565家,并仍以每年200家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博物馆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随着我国博物馆种类更加丰富、样态更加多元、理论更加完善,许多博物馆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面临总分馆建设、考古发掘品配置、藏品馆际交流、文物鉴定和市场交易、智慧博物馆运营、数字化文化产品生产、人工智能应用和综合性文博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而现行博物馆相关法律法规在应对这些问题上存在明显的滞后和缺位,有必要通过制定一部新的《博物馆法》来为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文旅消费的持续升温,博物馆成为假期“顶流”。王春法认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文博领域突出显现出来,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参观博物馆深入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在观众接待和运维保障压力激增下,我国博物馆管理体制相对滞后、运行机制不够灵活、藏品管理自主权缺失、经费筹措渠道不畅等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难以有效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制定《博物馆法》来加快改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局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从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供应角度而言,王春法认为还远远无法满足需求。他进一步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尚没有颁布专门性的博物馆法律,仅有《博物馆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不仅法律效力层级低,而且已出台将近10年未作修改,许多规范既不符合博物馆发展实际情况,也与中央最新部署要求有差距,不能满足博物馆事业飞速发展的现实需要。现行《文物保护法》主要是从文物收藏角度对馆藏文物进行规范,对博物馆综合管理及展览、研究、教育等功能则鲜有提及。我国博物馆法制体系长期具有法律效力层级多、制定主体类型多、低位阶文件多的突出特点,很多宏观层面的指导性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执行力且彼此冲突,确有必要尽快从国家立法层面制定一部统一高效的《博物馆法》。

  国博超过30年没有新考古发掘品入藏

  “国博作为我国最高的综合性博物馆,已经30多年没有新的考古发掘品入藏。”提到入藏渠道不畅时,王春法说道。他解释说,现在不少国外的博物馆具有考古功能,考古单位与博物馆是一体的,而在我国,随着文物管理体制的改革,考古越来越从博物馆剥离出去。在此背景下,在综合性博物馆没有考古功能的情况下,大量考古发掘单位新发掘的文物藏品怎么处置,就成为突出问题。

  王春法介绍,如果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一般行政部门文物调拨都是本区域内调拨,而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调拨还面临很多困难。这就导致考古发掘单位积压的文物越来越多。在缺乏常态规范的移交机制的情况下,考古行业长期存在出土文物就地自留的“潜规则”,博物馆藏品来源日益枯竭。此外,目前我国博物馆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类型多种多样,层级各有差别,隶属关系极为复杂,“九龙治水”问题比较突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亟待理顺。

  针对入藏渠道不畅的问题,王春法认为,《博物馆法》应理顺考古发掘单位与博物馆、中央与地方在文物资源配置方面的关系,明确考古发掘品、司法罚没品中的文物艺术品、打击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的移交规程,最大限度发挥文物的作用,让文物真正活起来。

  拓展博物馆资金多元渠道 破解博物馆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除了入藏不畅的难题,《博物馆法》还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解决哪些困扰博物馆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王春法认为,一是从博物馆性质、隶属关系方面而言,从立法层面对博物馆的分类、性质、准入条件、职责权属等给予清晰界定和严格规制,特别是明确国家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和使命任务,理顺博物馆宏观管理体制机制,更好支持博物馆保护好、传承好、展示好中华文明优秀成果,把博物馆作为中国最大校外教育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通过立法调动博物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明确发展方向,引导博物馆规范博物馆微观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博物馆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三是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非国有博物馆的法律地位、完善其准入程序、强化其藏品征管,填补非国有博物馆在市场准入、藏品真伪及合法性、资金投入、运营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漏洞,为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协同发展提供方向指引。

  四是拓展博物馆资金多元渠道,调动多方力量为博物馆各项工作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捐赠,破解博物馆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同时明确博物馆从业人员参与文创开发的合理收益分配,提升博物馆自身“造血”能力,改善文博人才从业环境。

  文/本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