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最低消费,春节不是饭店“法外时间”

发布时间:2024-12-01 04:26:19 来源: sp20241201

  龙年春节临近,年夜饭预订场面火爆,包厢更是“一间难求”。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的餐馆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人均消费须达数百元才能订包厢;有的则推出各式套餐,大多不低于2000元,只有选套餐才提供包厢。

  (1月13日《北京日报》)

  在饭店吃年夜饭,已成为许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因为过春节,饭店服务员减少,而生意却红火,这也造成了年夜饭“一间难求”,即便是大厅也很难有空位置。饭店为了利益最大化,把“最低消费”作为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则无法订到餐位。

  在当下,年夜饭供需矛盾尖锐,“一间难求”是不争的事实,饭店多赚些钱也是情理之中,但生意再红火,也不能将“最低消费”作为门槛。比如一家饭店,包厢设有“最低消费”,点餐必须要达到2088元。大厅就餐也须达到“大桌最低消费1588元,小桌最低消费人均200元”的标准。根据这个“规定”,一家三口想要在该店吃上年夜饭,必须要点够600元的菜品,得造成多大的浪费?

  长期以来,餐饮场所设置“最低消费”一直为人诟病,并引发不少纠纷。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2021年,《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可人人喊打的“最低消费”竟然在年夜饭中“复活”了,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

  对于年夜饭,哪怕生意再红火,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春节不是饭店的“法外时间”,也不是可以胡来的“黄金时间”。饭店可以通过收取适当的包厢服务费来缓解成本上的压力,毕竟使用包厢就相当于享受了包厢的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只要在明显位置注明包厢收费标准,让消费者清晰明了则可。年夜饭包厢再“一间难求”也不能让“最低消费”卷土重来。年夜饭,对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都不可纵容,也不能纵容。 王军荣 【编辑:刘阳禾】